1、井下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及通讯设施,灯距≤30米。
2、主要运输巷道内的带式输送机的机头和机尾必须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3、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有行人过桥。带式输送机各项保护必须定期试验。
4、皮带机巷要设灭火防尘水管,机头要有lO米长手动的多孔喷头,机巷每隔50米要按一个水笼头,并备有25米长的软管或水笼带及快速接头。水管要保持经常有水并设有联动喷雾,无水时司机有权不开车。机头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5、主要运输巷道内的带式输送机的机头峒室要配齐灭火器材。